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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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昏沉月色下,众人面色各异,近来当差者对「徐无杖」之名,可谓如雷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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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凡人之有过嫌者,无论大小罪责,均过堂刑审」,动刑审讯,过堂杖责,合法合规,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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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以自天后参政,更放宽条例,纵容酷吏严刑拷打,铲除异己,诸衙门司趁机把堆积的案子去大半,把街头混吃等死的废物流氓一类,统统抓来拷打画押认罪,即便心知肚明这些人死的冤枉,可总也算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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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这档口,蒲州出个「徐无杖」,过手案件,数百近千,桩桩件件,有理有据,且最难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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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罪犯在认罪后都称他是用仁义道德感化启迪到自行招供,非屈打成招,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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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讯过的……都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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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案犯更是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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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都说他任期已满,“无杖”之名传开,却——\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