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兰就收到了一小袋,来自地中海沿岸的菜蔬种子。
大多数蔬的种子,她还真的不认识。
唯有玉米粒,没有一个后世人不识得。
见到玉米粒,她高兴得不行:
“好小子,要是在七八年前,你们就把玉米种子从欧洲带回来,高低得让陛下赏你们一个爵位。”
送种子的两人,表示不解:
“主子,这个玉米在威尼斯就是一种平民食物,磨成块煮粥吃,吃起来刮喉咙,但凡家里有点条件的,都会选择吃黑面包。
听说产量也不行,比小麦低得多!种这个,还极容易引来老鼠,大部分农人都不爱种它!唯一的优点就是比较耐旱。”
他们图新鲜,自然是体验过玉米粥的。
这玩意虽然干上一碗很有饱腹感。
但要说味道,完全比不得小米粥和疙瘩汤。
反正自从关西有了高产小麦和水稻后,关西就没人再饿过肚子。
甘明兰:“.”
她没法给这两人解释。
耐旱且不挑地,就是玉米最明显的优势。
耕地年景不好的时候,农人就得靠这些粗粮续命。
至于原始的玉米品种,有产量低和口感差的毛病,对她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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