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蓝山今晚似乎很依着我,所以我的提议她都非常爽快地接受了。我难得有这样的经历反倒有些一惊一乍,这样一来画画的手就有些抖了,在蓝山干干净净的脚踝上留下丑陋的痕迹。
“你紧张了。”
“酒喝多了。”
说谎这种事我现在好像张嘴就来,但这两笔的确很糟糕,于是我用卸妆水打湿的化妆棉洗去,蓝山的脚踝就再次变成了一张原始的画布。我再次动笔之前忽然有一点奇怪的遗憾——画布会不会因为易于涂改而不被珍惜,所以世人常更容易对落笔不悔的作品饱赋深情。
坐在飘窗上的蓝山大概没有我这样多愁善感,她端着酒沉默,偶尔看月亮,偶尔看我,偶尔因为化妆刷掠过的皮肤发痒而缩起脚来,于是我会发脾气让她安分,蓝山就很乖地不动了,再痒也不乱动了。
我事后必然有那么一丝忏悔:我好凶。
但当时我在搞艺术创作,除了眼里那只鸟我什么都不想。
我用蓝山留给我的口红在她的脚踝上画那一只不死鸟,用最细的化妆刷勾线,蓝山的脚踝形状好看犹如艺术品,我落笔的瞬间蓝山轻轻颤抖,这尊细腻饱满的艺术品就活过来了。这一个“复活”的过程令我很是兴奋,于是就不再去管是否玷污了她。
我只是很惋惜:“这支口红还挺贵。”
蓝山笑我的天真:“身外之物,生死由命。”
我流泪了,她好哲学。我要怀疑蓝山是不是和我一样有病了,因为她在某些时刻也很哲学,甚至有一点我的影子。这样一来我反而很替这支口红高兴,用它做颜料来作为蓝山脚踝上一只不死鸟的蓝图,我要是它做梦都能笑醒。
红色好正,我下笔极深,远远地看像是蓝山流了血,脚踝上有一只血做的鸟,展翅欲飞,留下被我手侧不小心轻易晕染成的胭脂色,我没有擦去,让它成为了这只鸟的航迹云。
我是很得意的,毕竟我绘画功底其实一般,平时除了画个分镜也没有别的练习时间,这一次显然是超常发挥了。蓝山低下身子去看自己的脚踝,很惊喜地说好好看哦。
啊,妈的,我想起我第一次给蓝山拍照,她就是这样说好好看哦,所以我才被迷得神魂颠倒,给她拍再多图都只是为了这一句平平无奇的赞扬。
其实我这时候很想来一根烟庆祝,但我烟盒在外套里,外套搭在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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