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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干吗和土匪去要肉?”芸儿朵起嘴,一脸不高兴。
“我不是去要肉的,我是去换肉的。”
“换肉?用什么换?”
“信义。大当家的绑你们来的时候说的,好酒好肉款待你们。江湖好汉,就像瓦岗寨,梁山泊最讲信义两个字。我就对大当家的说他得讲信义,他爽快的答应了。”
“那他干嘛打你一巴掌?”
“他要我干土匪,我不干。”
正说着,一个和他们一般大小的姑娘,提个篮子走进他们的房间。这姑娘水绿的裤子上套一双枣红的半长靴。一身红上衣压着碎百花。腰束一根闪亮的黄牛皮带,上面别一把小巧的牛耳尖刀。一头短发拢在耳后,黑亮亮的显得俊俏利落。
“嗨,我给你们送饭了。”她大大方方的把篮子放在桌子上。
“哇,肉!嗯嗯额,香香。”光宗耸耸鼻子。篮子上的白布还未掀开,肉香就透过竹篮的间隙飘满屋子。
姑娘取出肉和酒。
“来,吃,吃。芸儿,吃。”
“哎,中英,怎么不吃肉,光吃山芋?你也来块肉!”说着夹快大肉,轻轻放在中英的碗里。
“我不吃,这肉是给你两个的。”他把肉夹回到大碗里。
“谁说的,你吃!”
“真的,大当家的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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