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哎呀,婶娘,你自己问她。我不好说。”
“哎,红婉,快告诉婶娘。婶娘都急白头了,问了几次,她不说。人唐家都催过不下十回了。”
“啊,十回了?那可不行。”红婉显得惊诧,眼珠一转,“芸儿哪这婆婆妈妈的,直接了当说不得了。她喜欢中英。”说完撒腿跑了。
芸儿说不清楚光宗哪里不好,当娘摊开来问她的时候。确实,光宗哪里不好呐。挺拔的身材,方大的脸盘,白皙的皮肤。一对圆润的大眼睛似清潭,两道飞扬的剑眉如卧峰,俊美又英气。
他是学堂里最聪明的学生,背书习字他总是第一名。再加光宗又是唐家独子,将来继承唐家偌大的家业,那花婆子早早的踏破唐家的门槛了。
真的,光宗看上去哪里都好,可是好和喜欢是两码子事,光宗始终没有走进自己的心里。在她心里摇来晃去的是中英。她不知道中英为什么会走进自己的心里。
和光宗比较,他算不得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中等身材,比光宗矮一头,显得略瘦。他的头略长上宽下乍,算不得富态,眼皮覆盖上眼睛,似要掩藏光华。随着眼皮伸缩,双眼有时成狭长一线,有时弯成三角模样。皮肤覆盖着泥巴被太阳烘烤,染成黝黑发亮的颜色。
可是芸儿就喜欢上了这个其貌不扬的少年。辛苦的劳作和贫乏的食物不会让他长胖,但他不瘦弱,胳膊和腿满是力气。他像牛一样犁地,像猴子一样爬树。他笑起来,脸上露出几圈纹路,就像湖水漾起涟漪。嘴唇咧开来,两排牙齿白的耀眼。他在田里干活的时候,她曾坐在铺满杂草的田埂上凝视。太阳一照,他的皮肤会透出高粱穗子一样的暗红色,闪烁隐约的光泽。他回头看她时,那并不俊美的眼睛会射出一点星光。
她不知道中英什么时候跑到她心里去的。或许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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