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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谢必安一头干练短发,满嘴胡茬,曾经白皙的皮肤变得粗粝泛红,眉眼深重,眸光却格外犀利,让人下意识不愿意与之对视。
此刻懒洋洋的坐在椅中,浑身上下却散发着一股如有实质的匪焰。
但不是那种欺压乡里、鱼肉百姓的土匪,而是悍不畏死、胆大包天的凶悍。
似乎是察觉到了林锦江眼中的异样,谢必安笑着开口:“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
“奇怪什么?”
“我为什么会成为一名响马。”
林锦江默然,他心里确实有这样的疑惑。
毕竟对方曾经是倭区锦衣卫总旗,虽然也不是什么太了不得的身份,但谢必安的骨子里的那股自傲却是众人皆知。
现在锦衣卫虽然已经灰飞烟灭,但凭借和李钧袍泽关系,谢必安也没有必要到辽东成为一名匪首。
“来之前,我去蜀地见到了范哥,他现在是浑水袍哥的舵把子。”
林锦江缓缓开口道:“您的想法应该跟他是一样的吧?”
“我跟那头犊子可不一样,你别看他长得丑,就觉得他说的都是实话。那孙子哪儿有那么多的侠肝义胆,无非就是因为钧哥以前在成都府当过浑水袍哥,所以他无论如何也要去试一试。还嚷嚷着说一定要混上舵把子的位置,这样才能压钧哥一头。”
谢必安哈哈大笑,将范无咎的老底拆了个一干二净。
“至于我嘛,没有他那么多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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