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了七八匹普通马,全都送到附属村庄开垦土地去了。
那些商队护卫也自动加入了亨利的巡逻队伍,如果这些物资出现损失,那亨利一定会狮子大开口,他们的雇主商人也会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但是这依旧无法遏制匪徒们的觊觎,因为他们已经处于饿死的边缘。这一个月来,他们能够打劫到的商队和农户越来越少,这让他们难以接受。
他们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命如此不好,从农田和牧场中逃出来后亡命天涯,结果你告诉我国王的军队过来了?这不开玩笑呢?
亨利此刻正在穿戴着全身盔甲舞动着双手大剑,那骇人的破空声不断传来,一浪接着一浪,让人无法呼吸。
此刻亨利身上的盔甲足足三层,有七十多斤重,一层棉甲,一层锁子甲,一层重型鳞甲衬链铠,头戴覆板军阀盔,手戴贵族臂甲,脚穿扎板甲靴,如同一辆重型坦克一般。
亨利这一身盔甲,最起码四百多第纳尔,在国王的军团中,只有最精锐的士兵才有可能装备。
亨利如果冲入了敌人的战阵,那就是无双大魔。
贝恩则是穿着厚布甲和锁子甲,外面套一层纹章服,以表明自己骑士侍从的身份。亨利的家族纹章是两把骑士剑,分别放在一头棕熊和一头猛虎的脖子上,以红底白色图案为色彩搭配。
贝恩虎虎生风的舞弄着自己的步战双刃枪,看起来似乎并不比亨利差太多。
在他们不远处,是一百二十人的农奴,不对,现在应该称为,“精锐帝国新兵”。
亨利眼睁睁的看着这些农奴一天比一天听话,一天比一天身体素质强。而且,一天比一天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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