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让人心烦。
“嗯,移动靶……新兵队,盾阵前进,绞杀步行劫匪!贝恩,跟我杀响马!”
新兵队保持着盾阵,向正在工人营地耀武扬威的劫匪缓缓推进。
劫匪们都是欺软怕硬的亡命徒,遇到了黑压压一片一百多人的军阵,也只能退至同伙身后,将其他劫匪护至身前。
新兵队都穿着棉甲,手上的盾牌上几乎都有亨利的家族纹章,最起码看起来像是一支合格的正规军,任何企图靠近或无意间靠近的劫匪,都会被新兵们围殴砍死。
亨利看着几个身上瞬间出现四五道骇人伤口的劫匪躺在地上,咕嘟咕嘟的像土地渗血,悬着的心也就放下来了。
亨利也不知道怎么了,看见那些鲜血,听着周围的喊杀声,居然逐渐兴奋起来。
亨利挥舞着手中的草原重骑枪,高声喊道:“亨利·布罗!为了贵族的荣耀!”
贝恩也抄起骑枪,跟在亨利身旁冲锋!
亨利一马当先的冲向敌阵,劫匪们见状,纷纷四散逃窜,亨利如入无人之境。
哼,真乃无胆鼠辈!
亨利顺手刺死了两个躲避不及的劫匪,锋利的枪尖在战马的加速下轻而易举的划开了劫匪的喉咙,一股铁锈味的番茄汁像喷泉一样。
贝恩甚至怒吼着将一个劫匪扎穿后挑到了空中,虽然这样做没有什么意义,会浪费自己很大的体力。
但是,这种行为对于敌人的震慑是相当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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