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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话的家伙有着接近一米九的身高,还有着硕大的啤酒肚,而他那格外宽阔肥硕的上半身,则只披着一件黑色的皮质马甲。
在这件敞开的马甲前襟上,四个大字正以狂草的形状整齐排列。
如果有认识中文又能读懂狂草的人看见,便能看出那四个大字是……
哥谭亡魂!
面对这个马甲壮汉的询问,老登咧嘴一笑,露出自己的大黄牙,朝壮汉回应道。
“多谢了,亡魂党的伙计,老子能有什么事。
不过是个不知道在哪受了气的愣头青罢了,老子轻松就能拿捏。
别忘了,老子可是发掘了亡魂老大的人,亡魂老大在哥谭使用的第一支枪,就是老子送给亡魂的!
而亡魂发迹之后,老子还卖了他好几颗核弹呢,搞什么大买卖的我,怎么会栽在一个愣头青身上!”
说到这里,老登骄傲的大笑起来。
一边笑,他一边收回手枪,接着缓慢又认认真真的擦拭起来。
门口,马甲壮汉看着老登手里的枪,忍不住露出了无比向往的眼神。
“老板!”
只见他全然无视了哆哆嗦嗦的小鬼,期待的对老登说道。
“这个……咳咳,我就想问一下,你手里那把枪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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