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文,这样有些不地道。他见明悠悠一个劲儿地盯着桌子上还没怎么吃的鸡看,心痛地道:“要不你们也一起吃点儿?”
明悠悠疑惑道:“这鸡是你自己做的?看着像是模仿荷叶鸡的做法,不过你香菇和笋干都没有泡发就塞进鸡肚子里去了,那能好吃的了吗?准备的这些材料也要不少钱了,还不如直接买一只呢。”
曹二脸有点红,气哼道:“老子就爱吃这样的,你管得着吗?”
明悠悠看着他,突然明白过来,乐道:“你是为了省钱吧。”
她上上下下把曹二打量了一番,虽然这人脸上还是很邋遢,衣服也乱糟糟的,但比他当混子的时候可好太多了。
明悠悠想到村里老大娘的话,欣慰地道:“不错不错,这是懂得省钱会过日子了。好好攒两年,争取娶个媳妇进家门,翻过年来就能抱个胖小子串门了。”
曹二终于忍不住了,黑着脸把两人轰了出去。
明悠悠扒拉着门缝对里面喊道:“你刚才说是用钱和人买鸡毛的?你可真笨,怎么不顺便买点针头线脑麦芽糖什么的去换?还能多赚一轮钱呢。要是不嫌东西沉,干脆像货郎一样每种都带点儿,说不定比你收鸡毛都赚钱。不过你可得和他错开时间,要不人家也不买你的……”
门哗地一下被拉开,曹二瞪着她道:“你以为我不想吗?可是进货也是要本钱的,我以前名声不好,人家也不肯赊账。”说到后面声音越来越小,语气里还藏着点委屈。
明悠悠看看他,低头想了想,又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要不你去我家店里,我让掌柜的先赊你一点胭脂。”
“这话当真?”曹二脸上一喜,随即又怀疑地道:“你能做你家店的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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