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无伤大雅的小事, 真的很小,她发誓她没有伤害过任何人。
偷走莱昂的手表也是小事,他很富有,那块表对他不算什么。顺走过他的雪茄盒, 因为盒子很小巧漂亮。还有一些旧京的纪念品, 模型小自行车和徽章,都是他在这里收集的小玩意儿。临走前她手伸向木柜, 如贪婪人饮酒解渴般随手抓了一大把, 全部塞进口袋里, 她甚至都没看清自己拿的是什么。
这种蚂蚁搬家似的偷窃行为并非不留痕迹, 怎么可能不露痕迹呢, 她又没有要隐藏的意思。
这是长期存在于他们之间的“行为”, 薛荧不知道如何描述自己的偷窃癖好, 她也不清楚莱昂会怎么定义她的举动。
是心怀怨恨的报复, 吸引注意力的方式、抑或是无法掩饰的反抗呢?她对自己都感到疑惑。
有时思考莱昂这个人, 玩弄着他的雪茄盒, 甚至是在街上看到背影相似的男子,她的心中都会升起一种不平静的悸动, 急促的鼓点声出现在她的意识里, 她沉浸在不存在的乐声中, 血液会因此加速流动。
不是爱的话还能是什么呢,她相信自己的结论。
不过是因为爱上这个人, 她才会做一些不恰当的事,爱本身就是不恰当的事呀。它会打破人与人之间隐私的界限,既向他人敞开心扉,同时也走进别人的领域。爱是世界上最不文雅,最没有涵养的粗暴行为了,是这样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