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仿古人,就是最后一句话,就已经让我不知道该什么表情了,这个明显是从电影里学来的,而最让人无语的是这手是警察经常做的。只不过看他地手下都很认真的看表,我知道这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可笑的同时,也觉得他们纪律严明,能统治黑街也确实有两下子。
最后确定了时间。沈竹君的父亲大手一挥,让手下的堂主各自带人行动。他们都是每个地方地大哥,本身都有些能力,而且带着的人,都是得力助手,不少人是职业杀手或者枪手出身,所以我们这次行动的,只有十几个人,兵不在多,够精就行。
看看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沈竹君地父亲对我说:“这次我们一起行动,今天我还得让你保护我,看来你做我的女婿有点不合适,更像个保镖。”说完笑了起来,这时他还能轻松调侃,实在让我佩服不已。实也发现自己很适合做保镖,只不过做保镖太闷了,还是女婿比较合适我。”我随着沈竹君的父亲,笑嘻嘻地说。
沈竹君的父亲笑骂了两句,然后起身找来蒙面用的布,还拿出两条暗黄色的绸带,递给我一条,这个就是所谓的信号了吧,他们还算聪明,知道用暗黄色,能在晚上辨认就可以,要是弄亮黄色,什么形迹都暴露了。
知道我什么心思的沈天,更是笑骂不已,怎么看他都没有一点黑道大哥地威势,不过我还是觉得他现在的样子更好一些,那样总是板着脸,不说是否符合他的形象,即使那种严肃的威势,就让人很不舒服了。
沈竹君的父亲虽然已经年近四十,可是他毕竟是在道上混地,而且不是那总只知道吃喝的大哥,所以身材保持得还不错,应该是爆发力也可以,如果动手,至少不会是累赘,看他收拾利索之后,还真有点精悍地感觉。
我们是最后一批出来的人,虽然我们才十几个人,但是因为是要做偷袭的,身上都带着枪,即使我这个从来没有用过的,也被分配一支,用来防身,其实相对于用枪,我更信赖手里的暗器,至少用它比手枪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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