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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真不知道我当初是怎么脑子抽风了,居然根据格里安·佐默留下的日记里的愿望,选择回到科隆,还准备帮他夺回佐默家族继承权,真是疯了。
“当初就算不直接返航回新泽西,在里斯本待着恐怕也会比现在的境遇好吧。
“烦死了。找出口去。”
刚走到门口,他猛然想起什么,几乎是发泄般走到金条面前,木地板被他跺得哐哐直响。
“我不能白白走了。平时对混混还还敲诈勒索劣质香烟呢,放着金条不拿不是我的作风。要是让被我敲诈的混混知道我看见金条不拿,得笑话死我。”
伸手从货架上拿下五根金条,别在衬衫外皮带上,把身上的东西整理一番,又腾出了能够放得下一根金条的位置。
一下顺走了克劳迪娅六根金条。心情开始回暖。
转身离开前,他想起身上还有两个地方能放金条。
食指与中指撑开皮靴靴口,左右各放了两根。
一共十根。
十千克黄金。
格里安顿时又觉得今夜遭了这么多罪,好像也是值得的。
重量一上,他回想起曾经负重训练的日子,那时候的沙袋又大又沉,金条与沙袋相比,小而精巧,还价值连城。
“这种吃完亏又大赚一笔的感觉真奇妙。有点儿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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