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当家人的棺木送回老家安葬,其余儿子可随行可不去。
二房和当家夫人遂在这个时候提出了分家。
大房没有反对。
当家人死了,没有人再给他们做靠山。
他们在国公府的日子绝对不好过,他们不想在当家夫人手下装低做小,自然愿意分家。
三房是早就想分家了,一口应承。
其余几房不想分家,想要国公府的名头做靠山。
但上面三房都同意分家,再加上一个当家夫人,他们反对也没有用。
二房请来了族老,开始分家。
按照规定,嫡子继承国公府的爵位以及七成的家产,剩余三成,由庶子分平分。
大房和二房都没有异议。
二房只想将所有碍眼的人都赶出侯府,大房私下里已经得到了当家人的大半私产,不在意公中财产的分配。
就这样,分家很快完成。
大房当天就搬了出去。
他们早在外准备好了一座四进的宅子,那里已经打扫好了,他们当天便能够住进去。
三房是在一个月后搬出国公府的。
他们分到一座二进的房子,一个铺子以及五百亩地的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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