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怕事的客人起身朝门口走,生怕无端招致麻烦上身,但大多数人依旧坐在位置上看光景。
“报警?”柳亚东见状,狂笑起来:“人人都喊你红姐,原来就这点能耐,行,赶紧报,我看看哪个敢来出警!”
宁红转头瞥了柳亚东一眼:“柳亚东,要动手就快一点,别使嘴上功夫,还有啊,就算我知道苏江北在哪儿,也不会告诉你,你今天要是有本事,那就动手,我倒想看看,你砸了我的店,能不能活着走出去。”
“好...好!”
柳亚东被宁红的蔑视激得火气直冲脑门,连说了两个“好”字,大声吩咐:“给我砸,连一个酒瓶子都别留着,全都给老子砸了。”
吩咐一出,膀大腰圆的光头男抢先动手,一刀砍在宁红的身侧,落在吧台上,榆木台面顿时留下一道刀痕,继而砍刀横扫,扫落了宁红喝的那瓶冰酒,碎在了地上。
随后,光头男转身踹翻临近的一张散台,台面上的酒水果盘撒了一地,好在那桌人见势不妙,提前站远了一些,并没有溅到身上。
其他人刚想动手,酒吧门口处一阵骚动,十几个身穿八七式军大衣的男人冲了进来,为首之人正是赵旭东的朋友,也就是之前离开的那个干瘦男人,宁红和赵旭东都叫他强子。
宁红看到强子,安下心,瞥了一眼柳亚东,冷笑地转过身。
八七式军大衣是军用棉服。
如今,这款棉服早已退出部队列装,平时在街面上穿这种棉衣的人,多数没什么身份,好多棒棒会在冬天穿着这种棉服扛活,也被称作棒棒军的标配。
柳亚东望着冲过来的这群人,先是一怔,又冷笑地蔑视。
他知道,在社会上混的人不会这样打扮。
真不知道宁红从哪里找来的这群棒棒,看来宁红也是徒有虚名。
然而,当他看到十几个“棒棒”同时亮出略带锈迹的老式军用短刺刀时,不禁心慌起来,也明白这些人根本不是真正的棒棒。
刺刀与砍刀相比,在劈砍力度上多有逊色。
刺刀的刀口并不锋利,就算砍在身上,也极少能给对手造成太大伤害,刺刀的关键之处在于刺穿对手的身体。
老兵都知道这样一句话。
钝刀见肉快三分。
刺刀虽然不利劈砍,却能捅死人。
敢用刺刀的人,都是亡命徒,动手就是奔着要人命。
强子上前之后,什么话都没说,动作却很麻利,刺刀一经亮出,刀尖就已经顶在柳亚东的腰上,握刀的手背上更是青筋暴起。
由此就能看出,如果柳亚东敢乱动,生锈短刺刀一定会捅穿他的身体,再想随心所欲的活着,应该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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