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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帅歌点头。吃饭是小意思,花不了几个钱。现在就算让他拿出自己的全部身家,他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唯一让他感到为难的是,自己现在身上都是血污,如果带着一个小女孩一起吃饭,恐怕得被陌生人当成坏蛋送到派出所去。
“你别急啊,哥带你去一个好地方。”帅歌对戈雅笑了一下,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站了起来。
这一大一小两个人儿开始沿着路牙缓慢的走着。
高新区虽然繁华,却是以工业为主,相比于以商业为主的市中心,依旧显得人烟稀少了许多。就像现在吧,22点还没有到,马路上已经看不到行人了,不远处的明珠广场也完全的空旷了起来,难以见到几个人影。
两个人走的很慢,用了近半个小时,才来到了明珠广场。广场旁边哦易初莲花和肯德基还在营业,里面灯火通明,可是客人同样很少。帅歌掏出钱,递给戈雅,准备让她去肯德基买点吃的。
“大哥哥,你不一起去么?”戈雅接过钱,有点意外的问。
“你一个人去,我在外面等你。”
戈雅看了一眼他身上的血污,心里就明白了:“那大哥哥,你等着,我很快就回来。”说完,小跑着向肯德基的方向跑去。
不多时间,戈雅怀里抱着一大堆吃的东西回来了。小丫头的家境似乎不错,教育的很好,生活能力挺强,而且见识也不凡。不仅能独自一人去买东西,而且还很会买东西。50元的全家桶,实惠的紧,而且还有可乐派送,确实不错。
戈雅似乎是真的饿了,将怀里的食物放在身边,拿起一只鸡翅,就开始啃了起来。帅歌没有一点食欲,静静的坐在她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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