础的消耗品,就觉得它很容易制造。
实际上一枚子弹要制造出来,需要相当多的工序。以我军当时掌握的技术水平,是没法大规模制造子弹的。
因此,捡回弹壳,复装子弹成为了当时的一种常态。
后来,弹药能够自给自足了,但当时无论是子弹还是炮弹,都是铜制的,而我国又是铜资源缺乏的国家,国内储量少、开采难度大。
所以,这些铜制弹壳,仍然需要回收,回炉再利用。
正因为铜资源稀缺,从高丽战争后,我军就开换装钢制弹壳。
最初是子弹覆铜钢壳,后来逐步实现了炮弹的覆铜壳。(库存铜壳在80年代初基本消耗完)
等到了80年代初,我军已经全面实现了钢壳化,并逐步用涂漆钢壳替代了覆铜钢壳。
尽管如此,每次打靶训练后,仍然需要收集现场的弹壳。
这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弹壳流入民间,被不法分子利用制造复装子弹,从而引发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通过回收弹壳,可以准确统计弹药的使用量,防止私藏弹药的情况发生。
因此,国内规定,打完靶后需要有95%的弹壳回收率。
不仅国内如此,樱花国和南棒国也都有类似的规定,要求打完靶后达到100%的弹壳回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