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做了一次详细的辩论,梳理,以及最后的认定。
因此此次案例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司法纠纷的调解过程,而是对于法律在互联网上的适用性进行了一次尝试与指引,大家达成了许多重要共识,重要解释,重要的有效援引,完成了一个互联网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框架。
这个框架目前来讲还很粗糙,但是已经具备了今后裁定类似案例的有效参考能力,确立了基于旧有法律体系框架,符合传统法治精神,又可以指导新兴社会问题和法律意见,这是具备划时代进步性的。
而这个框架的适用范围其实可以进一步的扩大,比如在网上传播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创意设计,甚至哪怕是一句网络流行语,一张自拍照片,都可以涵盖在其保护范围。
此外,除了娱乐产业外,这个框架对于一些新兴的互联网市场比如互联网金融,网络保险,网络商务,也具备一定的指导意义。
纽约市州立法院,代表米国法律界,对于此次纠纷的原诉方和应诉方的法务代表和代理律师,都表达感谢。
法律界当然希望社会各方力量也都如数码联盟和改组后的从业者协会一样,积极与法律界一起商讨这类新兴的社会行为所产生的法律争议,确立解决这类问题的原则与规范,共同促进社会的文明,法治与进步。
“说得真是太好听了。”周至和汤尼黄,池田丘,张思洛在洛克菲勒中心的商务餐厅里吃着早餐,看着电视上正在播报的新闻,摇头说道:“看起来还真是所有人都得到了自己的那一份好处,包括法院。”
池田丘端起了咖啡杯,对汤尼黄说道:“要没有黄先生的能力,这次纠纷怕是很难将对方逼成这样,你是第一功臣,我们应当敬您。”
张思洛也点头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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