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好了再吃,都是她喜欢吃的零食。”
男生叫叶嘉礼,十分的人如其名。
他显然不大习惯在长辈的关注之下同孟落笛相处,进屋以后,拘谨坐在沙发上,双手都不知该放在哪里。
孟镜年同他寒暄了几句,就说:“麦乐迪,招呼好同学,我去做饭。”
一边起身,一边问叶嘉礼:“有喜欢吃的菜吗?”
叶嘉礼说:“谢谢叔叔,我都喜欢,我不挑食。”
孟镜年顺手摸了摸孟落笛的脑袋:“听见没有,挑食鬼?”
孟落笛吐吐舌。
现在这套房子,是林正均和孟缨年结婚第七年的时候买的,考虑到往后的居住需求,直接买的四室。预算紧张的前提下,孟缨年还是坚持买了一套厨房空间更大的,因为林正均喜欢烹饪。
厨房中西兼备,料理电器一应俱全,水槽对窗,侧对小区中庭,这个季节望去,已是绿意森然的景象。
孟镜年将淘洗过的米放进电饭锅里熬粥,开始着手处理食材。
身后传来脚步声,他回头望去,是林檎走了过来。
“需要什么吗?”孟镜年问。
“我在客厅有点像颗电灯泡,可以来你这里待一下吗?”林檎挽一挽衣袖,“我帮你。”
她穿的是一件白色的不规则形状的上衣,上面缀有很繁杂的同色布料绞成的蔷薇花。这衣服的颜色和设计,弄脏了恐怕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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