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地吃起来。
另一边,桑景雄却已经受不了了。
早上到了纸店后,桑景英就让他学写信,他看了一会儿,觉得写信很简单,便开始帮人写。
结果他写完一读,让他写信的人竟然不满意,说是听不懂。
他文采斐然,写得比他哥好多了,这泥腿子竟然还嫌弃!
桑景雄很生气,正想发火,就被自己哥哥捏住胳膊上的肉一扭……
他哥还说他:“洪旭很快就学会了写信,你怎么就学不会?”
桑景雄先是惨叫,之后又不满:“我写得明明很好!”
“你写的哪里好了?就只会牵强附会卖弄文采!你写的这东西,没人愿意花钱。”桑景英指着桑景雄写的“月之姣姣,照吾孤身,汝之倩影,辄现吾心”冷笑。
那个找桑景雄写信的,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他觉得上海这边的日子过得不错,就想让自己的弟弟带着自己的妻子父母一起来上海讨生活,结果桑景雄又是写思乡又是写对妻子的思念,正事只写了后面几个字。
这都什么玩意儿!
桑景雄想跟桑景英吵架,但他打不过桑景英,而且周围人,都站在桑景英这边。
他只能按照桑景英的要求写起来。
他其实很聪明,会写白话,很快就上手了。
但写了三封信,他就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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