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劳动,女性进厂做工,因为女性虽然身体较男性稍弱,但也能承担很多社会劳动。
在东方的思想文化上,肉刑普遍被认为是残忍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轻易污损。
在古典时代,东方的思想者就不支持对身体的酷刑,慎刑一直是非常主流的大众思想,使用酷刑的酷吏会被普遍敌视。
但是,在古典时代的科技水平太低,无法在不使用刑法的情况下,单纯依靠不会说话的物证查清案件。
所以对身体的刑法一直被士大夫和学者们唾弃,但刑讯人员却一直在持续使用。
在东方的治理逻辑中,认为涉及到人的管理流程,无法做到绝对高效、廉洁、公正,无法规避腐败和堕落以及挟私报复。
涉及到人体的惩罚,如果拥有合法的外衣,那就可以合法的实施身体摧残、强迫劳动剥削、乃至器官摘取等等。
现代普遍禁止器官交易,因为普通人是可以“被自愿”的,可以为了某些条件而“自愿”。
贵族和富豪们,可以花钱让普通人自愿放弃自由、肢体、器官。
而当现代科学和医学发展到一定程度,在刑讯逼供的同时摘取器官就有可能实现了。
就算是现在,如果有人胆子足够大,也已经能够抽罪犯的血来卖了。
估计未来二十年内,器官更换就有可能实现了。
就算是在古典时代,就有拔罪犯和奴隶的牙齿来卖的情况,华盛顿那帮人不光是剥皮做靴子,也会拔牙当假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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