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沿袭前代制度,设立惠民药局。
救济贫困病患、预防瘟疫蔓延颇为古代的统治者所重视,所以创立之后就被一直延续。
北宋时期,王安石变法,按照当时新法中“市易法”的规定,药品的贸易必须由政府控制,经营药品是国家专利,不允许任何人私自制作或经营任何药品。
北宋时期的药局卖药的同时,还配有医官,为病人诊断并提供处方,看医用药十分便利,颇受百姓欢迎。
到了南宋时期,统治者偏安东南,军事实力较弱,但社会经济仍然很发达,依旧重视惠民药局的建立。
而每逢疫情肆虐,朝廷就会令惠民药局派出医官携带药品,走街串巷,上门诊治,给散汤药,以免疫情蔓延。
在瘟疫暴发期间,惠民药局实行通宵服务,日夜都有专职人员值班,要是“夜民间缓急赎药,不即出卖”,按“从杖一百科罪”。
高明的医术和严格的管理,使惠民药局名声斐然。
惠民药局设置的初衷是让医药惠及百姓,让穷困患病之民看得起病、用得起药。
因而,朝廷对惠民药局实行了补贴政策,这样,它所出售的药物远远低于市场价格,使更多的下层民众有能力承担寻医用药的费用。
如果遇到确实没有支付能力的穷人或者灾民,还可以免费施药。
惠民药局受礼部和太医院的指导和监督,有负责京城内外民众医药分发和诊视治疗的职责。
而且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