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又乐得飘飘然。
她有那乐于宽恕别人的性格,天真而乐观,每一个人在她心目中都是好人,都值得去爱和相信。不可能误会阿祺爱过自己吧,他只不过实行姑爷仔的职责,但因为她爱他,于是在所不计,赚来的钱都奉献给他,只求在上公寓之前,与他在等客的茶餐厅吃一件多士,喝一杯柠乐。
爱他便不要嫌他,一早知道他是利用自己的,知道便看透一点好了。谁说过付出十分便一定要拿回十分?阿宜才不稀罕呢,就算阿祺一分也不付出,她也无怨,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了。
其他人都说她蠢,她的同行、她的客人都替她不值,她倒是笑咪咪的,等待阿祺感动的一天。后来他赶她走,把二千块钱塞进她的手,推到卡拉ok店门外,呼喝她:“肉都松掉,连卡拉ok伴唱也没资格当!”她才知道,原来自己已是一文不值。
那一刻她便想,割脉好还是喝滴露妥当?蹲在卡拉ok店的门边,也不知何去何从。后来遇上阿夜,跟了她回家,她才发现好日子真是要自己争取,阿夜不是很好吗?干干净净的,而且还在读书。对了,只要命还在,这些遭遇根本算不上什么。
与客人在电话聊天,他们都能托起她,当然,装作不知的也很多。但也没关系吧,愿意的便多说两句,她深信,每个人都有良善温柔的一面,只在于能否释放出来。
与她在电话里聊得最多的是安仔,他是茶餐厅的厨师,从前每天也看见阿宜与一伙女孩子在茶餐厅等客,其实也没啥特别,做了两年,都是这样,最大伙的顾客必是这些雏妓和她们的马夫。只是啊,怎么那个头发短短眼大大手长脚长的女孩子笑得特别开怀,在昏暗的光管照射下,居然还那么明媚,仿佛没烦恼似的,其他女孩子黑眼圈愁眉苦脸吞云吐雾,她却嘻嘻哈哈像是在沙滩晒太阳,伸出手脚,舒服自在。
从没嫖妓经验的他便想,这么过瘾的女孩子,好歹也要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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