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儿,就唤了小厮来问话,总算弄明白了原因。
原来,秦宵去了青楼,结识了一名花魁。两人一见投缘,竟劝说秦宵莫要辜负大好年华,好男儿当有一番作为,才不枉人世走一回。虽说儿子逛青楼,让柳姨娘心里不痛快,但是能振作起来读书,她也认了。
然而,事情的原貌,并非如此。
秦宵一直泡在青楼没错,却无缘花魁一面。即便是大荔县,花魁的价格也是不菲,仅是打茶围,也得十两银子。除非盖世的才华,诗词打动人心,莫说十两白银,倒贴百两,满城花魁都会趋之若鹜。
那一日,秦宵饮多了酒,竟与人起了冲突。
两人一进门一出门,无意撞在了一起。那人骄横,张口大骂。
“好你个龟孙子,瞎了狗眼。”
“你他娘的,竟骂人?”秦宵酒意上涌,也是嘴不饶人。
“嘿,我说谁呢?”那人出身沙苑监,认出了秦宵后,顿时一撇嘴。“闻听秦家老三,十二岁时,搬起三百斤的石狮子,转个圈儿面不改色,那才是响当当的爷们儿。瞧你那怂样儿,一个庶子,也学人逛窑子?”
“捶死你。”秦宵登时急了眼。秦重虽是他的弟弟,但他对这个弟弟,却是说不清楚的又羡又恨。嫡庶之别,这是插在秦宵心头的刺。
秦宵大喊一声,扑上去与人撕打起来。但是身材瘦弱,手无缚鸡之力,如何是人对手?吃了几拳狠的,被楱翻在地。
正这时,呼啦啦闯进几名壮汉,将秦宵围了起来。壮汉们身后,这时慢悠悠的站出来一人,一身华丽锦衣,手摇折扇,一副富家公子打扮。但是此人身材五短,脸堂黢黑,尤其一口龅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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