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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子打开,里面除了换洗的衣物,几个牛皮纸质的文件袋,从酒店顺来的未开封的香皂浴巾外,还赫然躺着一只——带血的羊。
羊不大,从头量到尾,顶多半米,肚子被剖开,内脏已被摘掉,皮肉的血迹还未干涸。
羊不算稀奇,但稀奇的是,这只羊的眼睛被一条黑布蒙着,嘴巴被密密的针脚缝了起来,
四只蹄子上,穿着婴儿穿的黑色虎头鞋。
郑玲子痴痴的望着羊流口水,但她没有去动羊。
每次出差,云阿四都会带回来一只羊,这羊的滋味也真的鲜美,可处理羊,必须得阿四亲自动手。
曾经有一次,郑玲子想自己去洗羊烹羊,才伸手,就被云阿四扇了一耳光。
所以,现在即使郑玲子再想吃羊,也只能忍着,她把带血的衣物、文件袋都清理了出来。
衣物拿水泡着,文件袋把文件掏出来,袋子丢掉。
清理期间,郑玲子终于听见洗完脸的云阿四说:“阿玲,我去做羊。”
她期盼许久了,但为了不显得自己馋嘴,刻意不动声色的说:“嗯,多放点葱。”
“好。”
云阿四抱着羊,走到卧室门口,忽然回过头问:“对了,玲子,和我结婚以来,你经常吃我带回来的羊,对吧?”
“嗯。”
“吃多少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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