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事件。
曾学岭有一个情妇,是省城剧团的当家花旦,年轻漂亮,曾学岭为这个情妇在省城买车买房,还开了一家公司。
在省城参加饭局时,曾学岭经常带着这个情妇,为了掩人耳目,他把这个情妇包装成自己的儿媳妇,借口自己身体不好,儿媳需要时常在身旁照顾。
后来,这件事被林菀知道了。
林菀越想越气,她这真儿媳一个月才两千块钱,出个门都要请示,每天活得战战兢兢,而假儿媳却豪车豪宅开公司。
于是,趁着曾学岭一家出门,林菀打开了曾学岭卧室的保险柜。
保险柜的密码是曾学岭的生日,试了两次就试开了。
里面有几十本房产证,还有不少的金条,存折,债券,总价值超过两亿。
林菀一一拍照。
随后,他便和曾硕离了婚,而后转手就把照片打包发给了省纪委,然后,就有了曾学岭被查。
曾学岭的妻子儿子,也没跑掉,此刻全都失去了人身自由。
“曾学岭做梦也不会想到,会栽在你手里。”
宋思铭听完,忍不住感慨道。
林菀其实是一个很没有主见的人,能把林菀逼到破釜沉舟,只能说明曾学岭有些事做得太过了。
“其实,保险柜里,除了房产证,金条,存折,债券,还有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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