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年的话才16岁,16岁能猎杀一只老虎,可以说是非常神勇了。心中对他更是肯定。
他也不含糊将自己的来意说出来,那沈朗一听,急忙辩解自己不想挟恩图报,岳知语一看他这样比那岳忠禄是人啊,更坚定了自己的意思,见他是认真的,沈朗自是无有不从。
等未来丈人要走的时候非要将这虎皮送给对方,他看出这未来丈人非常喜欢,能讨好未来岳父,自然是对方喜欢什么送什么。要不是自己腿受伤了,行动不便,他直接送上门去,奈何他现在有伤在身,只能辛苦他自己带回去了。
岳知语出一趟门,带回一只虎皮,还是未来女婿送的,别提多美滋滋了。
选女婿还是得他来,那林氏选了个什么玩意。
他别的本事不行,这些年唯独有一项绝技,就是看男人的眼光那是刁钻的很,这能弯腰干家务的男人太少了,就拿他自己来说,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所以这些年苦了林氏。所以,眼里有活,会干家务,能干活是他选女婿的第一标准。这沈朗从端茶倒水,到洗衣做饭,烧水砍柴,做家具等等,就没有不会做的,简直是个生活小达人。这女儿就等着享福吧!
至于会读书科举,那是锦上添花的东西,他虽然眼馋那些会读书的麒麟儿,可他可不会卖女求荣,一定要为了嫁这种儿郎委屈闺女。村里那些会读书的儿郎哪个不是眼高于顶,目下无尘,还是落下点实在的好处要紧。
不得不说,岳知语真的是个好父亲了。
虽然过程有些曲折,但是沈朗与岳双儿最终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这件事情圆满解决,一家人高高兴兴的给长女备嫁,就有那看不过眼的来添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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