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面面都盯得极紧,若非如此,照那个人心里一向奉行的“天塌下来不过碗大个疤”的不管不顾劲儿,等到到了边城,那伤口怕都愈合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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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伤口已经开始生新肉了,阮清攸日日换药能看得见:粉色的新肉越生越多,在季钦一身麦色的皮子上很是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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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喝,点一坛与你尝尝,”季钦倒了杯茶给阮清攸, “行里有句话,会酿醋的必定会酿酒,会酿酒的却不一定会酿醋。这边的酒也很是不错,同你往常常喝的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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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我好像多爱吃酒一样的……”阮清攸咕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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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钦笑笑,心说你可不就是挺爱吃么?越是不胜酒力,就越爱小酌三杯的人,可不就是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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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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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是古今大丈夫皆是一个忍字当头,单一件“不能惹夫人生气”,这更是男子行走一世不能不学,不能不懂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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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了京城之后,随着一路往西渐行,阮清攸是越发得自如闲适,性子都活泼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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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钦原来总爱逗逗他,本意也便是让他能活泛些,莫将事事都藏着心里,说出来,闹出来便是海阔天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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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时他的逗惹,阮清攸是接也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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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行路的半个月里,季钦除了一身官衣,越发有了读书时的那般混不吝的气质,常常是惹得阮清攸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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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这真真论起来得叫是两口子之间的小乐趣,但阮清攸现在可不惯着季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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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惹着他了,毫不留情就是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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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钦常年累月都是穿皂靴,那黑色的鞋面儿之上总交叠着几个脚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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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周妈妈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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