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在地的人并不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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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职业杀手。他到施特普代街来,目的是要杀一个受伤的人。有人雇用这个杀手。是谁?谁会知道他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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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个女人吗?刚才他们在洛文大道寻找三十七号的门牌,看见那一排外观整洁的小公寓时,他是不是提到了施特普代街?不对,不是她。当时他可能无意间说了些什么,但她应该听不懂。要是她当时听懂他说的这条路,那么,此刻出现在这里的就不会是个职业杀手了。相反,这栋破破烂烂的福利宿舍就会被警察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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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杰森脑海中浮现出另一个人的影像:一个胖子站在桌边挥汗如雨。那胖子嘴唇突出,他一边擦掉嘴角的汗水,一边说自己是只微不足道的小羊,鼓起最后一丝勇气——想办法生存。难道这就是他所谓的生存手段吗?他知道施特普代街这个地方吗?杰森这个老顾客只要瞪他一眼,他就吓得半死,难道他知道杰森的习惯吗?难道他来过这间脏兮兮的福利宿舍?难道他来这里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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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森用手按住额头,闭上眼睛。为什么我想不起来?为什么整个大脑仿佛陷入了一团迷雾?这团迷雾什么时候才会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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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折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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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森睁开眼,盯着地上的金发男子。有那么短暂的一刹那,他差点笑了出来。这下子,他离开苏黎世的通行证自动送上门来了。刚才他非但没有想到这点,反而在那边浪费时间自寻烦恼。他把皮夹塞进自己的口袋,和香波侯爵的皮夹放在一起,然后把枪捡起来,塞进腰带。接着,他把那个昏迷的家伙拖到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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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多久,那个人已经被绑在凹陷的床垫里,嘴巴上绑着一条撕下来的床单。他会在这里躺上好几个小时,而再过几个小时,杰森已经离开苏黎世了,就像那个挥汗如雨的胖子的临别赠言那样:赶快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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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他睡觉时并没有脱掉衣服。没什么行李好收拾,也没什么东西要带走,除了那件西装外套。他穿上外套,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腿,发现腿还有点不太对劲。这时,他开始回想刚才的情况。在那短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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