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奋的事。因为他长得漂亮。过去不知怎么,她从来没有考虑过他的相貌。在亚特兰大,人们光只看他的缺点,从没有议论过他的相貌,可是在新奥尔良,她发现别的女人总是用眼睛盯着他,他弯腰吻她们的手,她们显得那么激动,她意识到她丈夫很有魅力,也许别的女人还在羡慕她,这使她突然感到和他在一起十分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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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我们两口子都很漂亮,"思嘉心里乐滋滋的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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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的确是像瑞德所说的那样,结婚是有很乐趣的。不光是乐趣,她还学到了很多东西。这件事说起来也很怪,因为她曾经认为生活不可能再教给她什么新东西了。可现在她觉得自己像个孩子,每天都会有新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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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她发现和瑞德结婚,与先前和查尔斯结婚,和弗兰克结婚,有很大的区别,他们都尊重她,怕她发脾气。他们都向她祈求恩惠,她要是高兴,也就给他们一些恩惠,而瑞德并不怕她,而且她常常觉得瑞德并不怎么尊重她。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思嘉要是不喜欢,他反觉得很有趣,思嘉并不爱他,但和他生活在一起确实很意思,最有意思的是,虽然他这个人发起火来有时让人觉得他有些冷酷,有时他倒是痛快了,别人却感到厌烦,他却总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就像有一副马嚼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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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大概是他并不真爱我的缘故吧,"她心里想,而且她对这种情况也还是满意的。"我还真不希望他完全放纵自己的感情。"不过她觉得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这个想法使她既兴奋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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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瑞德结合之后,了解到他许多新的情况,她原来还以为对他非常了解呢。她了解到他的声音一会儿温柔得像猫,一会儿又变成尖利的咒骂声。他可以表面上一本正经地赞扬在他去过的怪地方发生的英雄的、光荣的事迹和关于贞节与情爱的故事,马上又说一些最无情的玩世不恭的下流故事。她知道任何一个正派男人都不会对妻子讲这样的故事,不过这些故事的确有趣,而且能在她身边引起一种粗俗的感情,他可以说是一个既热诚又温柔的情人,一转眼又变成了挖苦人的恶魔,把她那火药一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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