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学到的医术,百人敌的武功,穿越者的前知,很容易就能混成权贵座上宾。再当个文抄公也好,发明搬运工也罢,享受玩乐不会缺,又能心无旁骛钻研拳术。
毕竟百年过后,一卷红旗漫西风,苦难就会过去,这个有些魔改的时空,大方向还是明确,他只是一名过客,意在远方更精彩的世界。
可终究意难平。
走的路多了,见的东西也多了。
如果说地狱有十八层,这个世道就在向着更下一层狂奔,敲骨吸髓金腰带,牛马生来无遗骸。
那些倒毙在逃荒路上的尸骨,萎缩得像骷髅一样的婴孩,他们生下来就没有选择的权利,他们努力地想活着,却在浑噩中死去。
所谓天予大任,授我神通,上苍选中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便是要他到地上起刀兵,轰轰烈烈行事,闹个天翻地覆,杀光渣滓,再造乾坤。
虽然阳光终究会穿过黑夜,但如果可以的话,能够让黎明更早划过天边,岂非更好?
他知道真理已在掌握,他知道自己最后能赢,前方刀山火海也敢闯,他只怕碰不上能打死自己的人。
这是唯他能成的事情。
彻悟这一点后,程舟便作出选择。
天命所在,舍我其谁?
………………
从里仓到大门,不下六十步的距离,对拳术高手来说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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