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父母在,但兄弟争产。
又或者说,夫妻之间,发生了经济纠纷。
这个时候,一般人别说判案了,连审理的胆子怕是都没有。
生怕碰到政治雷区,一不小心把自己给炸上天(譬如登州阿云案)。
好在,大宋天下州郡,情况极其复杂,什么样的案子,都曾出现过。
所以,大多数人,在遇到类似棘手问题的时候,就会统一的做出相同的选择——抄作业!
只要能找到某位名臣,在类似案件上的判决依据和结果。
那么自己依样画葫芦,总归错不了。
且因为是名臣的判决,理论依据、司法依据、道德标准都是现成的,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政治上的隐患。
像阿云案后,类似的案件,都是照抄阿云案的判决结果。
故而,大宋的司法实践,是法(成文法)与例(判例)互相补充的。
宰执们拿着宫中降下的卷宗,仔细看着上面的判词内容。
一个个都是啧啧称奇,惊讶无比。
然后就纷纷面朝保慈宫方向,顿首拜贺起来。
哪怕是素来以‘不擅阿谀’、‘不知变通’闻名的傅尧俞,也是如此。
他甚至,比其他所有人还要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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