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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刑改成刺配,斩首改为绞。
想了想,他又提笔,圈起了对秦和的判罚,将凌迟改成斩首。
毕竟,杀人不过头点地。
凌迟太过残忍了!
但,这卷宗还没有完,因为后面,还有大理寺对苦主李三用的弟弟妹妹状告陈留县的判词。
这封判词,判令有司,从抄没的秦和家产中,截留钱一千五百贯、田产两百一十亩,赔偿给李三用的两个弟弟和一个未婚配的妹妹。
并令这三兄妹,均分所得赔偿。
判词没有问题,符合大宋当下的社会和刑律。
唯一的问题是……
没人性!
因为,从卷宗可知,李三用那个未婚配的妹妹,还未满十五。
然而,她却能分到五百贯的赔偿款和七十亩的土地。
这是什么?
小儿持金于闹市!
对人性而言,这种考验太过苛刻了。
赵煦在现代,看过很多宋代地方的史料,在这些史料中,最常看到的是——父母死后,留下的幼子、幼女,基本都活不了!
暴病、急病、溺水、失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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