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
但是在固有印象的加持下,他有枪都唬不住人。
微胖年轻人回去之后,直接去找三爷的另一个手下红毛了。
红毛的性子偏软,没有微胖那么冲动,“老大的枪好像差点被猎杀者抢走。”
“这不是没抢走吗?”微胖悻悻地表示,“我也没要其他东西,只想拿回来手枪。”
他可没有提,其他的东西加起来再乘以十,也赶不上这把手枪值钱。
红毛想一想表示,“可是……他不是搭上了洪字总聚居点的线儿?”
“你怎么这么腻歪?”微胖火了,“那家伙就是一个人,孤家寡人,杀也就杀了。”
这才是曲涧磊最大的短板。
红毛还是有点犹豫,“可是……那是洪字总聚居点的人啊。”
“洪字聚居点能看上傻曲哪一点?”微胖年轻人冷冷一哼,露出一切尽在掌握的笑容。
“他只是一个幸运儿,走了狗屎运,你不用考虑那么多。”
“人不狠站不稳,如果连老大的枪都拿不回来……咱们还守得住矿场这点家底吗?”
红毛下意识觉得有点不妥:以前傻曲只是做苦力,可不也活下来了?
但他性子偏软,没有再说什么——傻曲以往的日子过得太苦了,没谁想要那样的生活。
“那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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