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相之类的根本分辩不出来。唯一能看见的,就是一双莹蓝色的大眼睛,虽然已经瘦得眼窝深陷,但是依旧漂亮的好像一汪湖水。只不过湖水中没有灵魂,眼睛里也空洞没有焦距。想起来,这人被打得时候貌似也一声没有叫过……“既然如此,便卖了给我吧,也省得小哥这动刑之劳!”我摘下左耳上的纯银耳丁递给尖嘴猴腮。这家伙居然立时眉开眼笑。我长舒一口气,识货就好,我现在可没心情给他解释这东西做工精细分量又足,肯定是你们这里没有的花样,转卖了丁不止是几个上好男奴的价钱,之类之类bb……“这位爷可还有看上的不妨再捡一个回去,算是小店赠送,爷以后常来捧场才是!”尖嘴猴腮带来一个肥胖臃肿,看来这便是老板了。“不用了,倒是麻烦您把人解下来上点药吧,在下可不想带着一具尸体逛街。”再挑一个,还要常来,小爷我自己都不知道上哪蹭饭去,带那么多人干什么,一起喝风啊!老板干笑了数声,挥手让刽子手把人搭下去上药,又带我进了街边一家铺子,拿出一卷兽皮一样的东西摊在桌上,抬头问我:“这位爷尊姓大名?”我无聊的四处张望,想都没想,有气无力的说道“项少龙!”……我翘着二郎腿歪在椅子里,无奈的揉揉太阳穴,今天怎么总做些不走脑子的事,刚刚莫名其妙的买了个奴隶,现在又乱报名字。一时冲动,可惜了我的耳钉,那可是我身上唯一一件自己花钱买的东西……老板手快,已在那兽皮上写了项少龙三字,在上面盖了一个墨绿色的印章,看起来像是交接手续,就好像房产卖过户一样。项少龙起码知道自己回了秦朝,我呢?是到了哪?奴隶制社会?呃,春秋战国之前?……不会是那么落后的时代吧!!!突然感觉手指一疼,看到老板正抓住我被割破的手指抹上那“羊皮卷”,鲜红的血盖过原来暗褐色,在兽皮上留下一个鲜艳的五角星。我狠狠瞪了一眼胖老板,盖手印也没必要把手指划破吧,十指连心,这个疼劲儿的……要是旁边再补上四个小星星,就可以拿到奥运会场给刘翔披着跑操场了……刽子手办事效率还挺高,我不过刚收了房本,呃,是兽皮契约,和这人口贩子闲聊了一会,我那新买的房子,恩,是奴隶,就被搭出来了,据说是上好了药、梳洗了、还换了新衣的。头发束起来了,恩,洗干净才看出来,竟然是银白色的,尾段还带了金黄。脸也看清楚了,挺漂亮的男孩儿,只是一道伤疤从左耳根往上挑,越过鼻梁,停在右眼下,这便是他们指的“破相”了吧。要我看其实挺好的,原来那张脸太过阴柔太过漂亮,那道疤反而看让他起来有了些味道!要是放到我那时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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