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比如像费里德里克克劳森。
\n
她走到二楼平台。舒曼夫妇的房间正大声放着枪与玫瑰的歌。
\n
“关掉那该死的录音机!”她用劲全力吼到当杜娣艾伯哈特的声音提到它的最高音时,能够使窗户劈啪响,小孩的耳膜破裂,狗倒下死去。
\n
音乐立即从尖叫变成低语。她可以感觉到舒曼夫妇像一对暴雨中的小狗一样挤在一起,祈祷她别去他们那儿。他们害怕她,这很明智。舒曼是一家权利很大公司的律师,但他还没强大到让杜娣三思而行的程度。如果他在他年轻生命的这个阶段惹闹她,她会彻底废了他,他知道这一点,这就很令人满意了。
\n
当你的银行贷款和投资一落千丈时,你不得不屈从环境,自得其乐。
\n
杜娣开始爬上通往三层的楼梯,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就很奢侈的住在那儿。她抬着头,迈着犀牛似的步伐,镇定从容。
\n
她一直盼着这一天。
\n
克劳森从来没有踏上过律师的阶梯。现在,他根本不在阶梯上。他像她所遇到的所有学法律的学生一样(大多数是房客;她在她所谓的“以前生活”中从没和他们发生过性关系),好高骛远,资金不足,却整天胡吹乱侃。一般来说,杜娣不会把实力和瞎侃混为一谈。她认为,相信一个学法律的学生的空话是非常愚蠢的。一旦你开始容忍这种行为,你就会被骗得连内裤都卖掉。
\n
当然,这是比喻的说法。
\n
但是,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却打破了她的常规。他已经连着四次晚交房租了,她之所以容忍这种行为,是因为他使她相信这次他的话是真的:他真的要发财了。
\n
如果他宣称西德尼谢尔顿其实是罗伯特鲁德鲁姆,或者维克多莉亚霍尔特实际是罗莎玛莉罗戈斯,她根本不会相信他,因为她根本瞧不起那些作家和他们无数的崇拜者。她喜欢犯罪小说,而且觉得越血腥越好。从星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