溅在扭曲褪色的油毡布上。他手上的洞在指根上方半寸,靠近中指处,洞非常圆,边缘染着黑墨水,中间流着血,看上去像枪伤。他试着弯弯手,手指动了但随之而来的痛楚令人难以忍受,他不敢再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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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拉了从药橱镜子上垂下的开关线,光秃秃的六十瓦灯泡亮了。他用右臂夹住酒瓶,左手拧开瓶盖,然后张开受伤的手,放到盆上方。泰德在缅因也在干同样的事吗?他表示怀疑,他怀疑泰德是否有勇气这么干,他现在可能正在去医院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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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达克把威士忌到进伤口,一阵剧烈的疼痛从手臂传到肩膀,他看到威士忌在伤口处泛起泡沫,看到琥珀色酒中的血丝,不得不又一次把脸埋到汗津津的穿着衬衫的胳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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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为这疼痛再不会消失了,但它终于开始减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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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试着把威士忌瓶放到镜子下面的架上,但他的手抖得太厉害了,根本无法做到,于是把它放到淋浴喷头下的生锈马口铁地板上。他可能很快就要喝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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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着灯举起手,向洞孔中窥视。他能透过洞孔看到灯泡,但很模糊——就像从弄脏的红色滤光镜向外看一样。他没有刺穿手掌,但差一点就刺穿了,也许泰德干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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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希望泰德伤得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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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手放到水龙头下,伸开手背使伤口尽量张大,然后咬紧牙关忍受疼痛。开始非常痛,他咬着牙,嘴唇抿成一条白线,这才没叫出来,后来他的手变得麻木了,就好多了。他强迫自己在水龙头下冲满三分钟,然后关上水龙头,又把手举到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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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洞孔仍能看到灯泡的光亮,但现在它很模糊和遥远了,伤口合拢了,他的身体似乎具有惊人的再生能力,而那是非常可笑的,以为他同时正在溃烂。失去凝聚力,他曾这么写道,事实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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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橱上有一块凹凸不平、斑斑点点的镜子,他呆呆地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大约有三十秒,然后全身一震醒过来。他的脸既熟悉又陌生,每次看到它总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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