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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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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期限那一天像七月底而不像六月中旬。那天,泰德开车到十八里以外的缅因大学,天空像镀了一层铬,他的汽车空调开到最大限度,不管它怎么费气。在他后面有一辆深棕色的普利茅斯汽车,总保持两卡车长的距离,从不落到五卡车长的距离外。它很少允许别的车插到它和泰德的汽车之间,如果恰巧有辆车插进来,棕色的普利茅斯车会迅速超过它但如果这做不到,车里的一位警察就会扯开盖在仪表盘蓝灯上的布,那灯闪几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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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主要用右手驾驶,只有万不得已时才用左手。左手现在好些了,但如果他弯得太厉害的话,就疼得要命,他不由自主地盼着再吞一粒止痛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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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兹今天不想让他去大学,保护他的州警察也不想让他去。州警察的理由很简单:他们不想分散保护力量。丽兹的理由则稍微复杂一些。她口头上说这是因为他的手受伤了,他开车会使伤口破裂,但她的眼睛却不同,她的眼睛表明她担心乔治斯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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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究竟为什么要去大学呢?她想知道——对这个问题他必须准备好答案,因为学期已经结束了,他又没有教任何暑假班。他最后找到的借口是有关选修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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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个学生申请上高级写作课,这是去年申请者的两倍,但去年没有人知道乏味的泰德波蒙特又正好是写恐怖小说的乔治斯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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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告诉丽兹他要看这些申请者的档案,从六十个申请者中选出十五个学生——他最多只能教这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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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她问他为什么不推迟呢,至少可以推到七月份再说,她还提醒他,去年他就一直推迟到八月中旬。他解释说这些申请者太多,又很尽职地补充说,他不想让去年的懒惰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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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她不再说什么了——他认为不是自己说服了她,而是她看出无论如何他一定要去。另外,她和他都知道,他们迟早总要出去的——躲在家里直到谁杀了或抓住乔治斯达克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她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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