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先驱,这很符合,不是吗?是的,在一点上很符合。因为狡猾的乔治又活了,但狡猾的乔治也死了死了,烂了,所以麻雀符合他但并非完全符合。如果麻雀曾把乔治从阴间引来,乔治自己怎么会一点也不知道它们呢?他怎么会不记得所写下的那句“麻雀又飞起”呢?他用血在两个公寓的墙上都写过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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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我写的。”泰德喃喃自语道,又想起在日记本上所写的话,那是他快要进入恍惚状态时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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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那些鸟是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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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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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谁写的关于麻雀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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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知道的人我是知道的人。我是拥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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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几乎所有的答案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可怕的,不可思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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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发出一种长长的、颤抖的声音,那是一种呻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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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谁使乔治斯达克复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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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拥有者,知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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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并不是我的本意。”他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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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是真的吗?真是这样的吗?乔治斯达克简单粗暴的性格不是也很让他喜欢吗?难道他不敬仰乔治,一位从不磕磕碰碰的男人?一位坚强的男人,从不害怕所在酒柜中的魔鬼?一位没有妻子或孩子要牵挂,不受爱情约束的男人?一个对人生一切难题给予直截了当回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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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拥有黑暗因此不怕黑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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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但他是个狗杂种!”泰德冲着闷热的美制四轮汽车大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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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但你觉得那也很有吸引力,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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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他泰德波蒙特并没有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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