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只要安几个传送门,就可以在哥谭的颠倒世界之中潜伏着,用不到的时候就让魔王挂机,那些传送门只要我不开启就无法联通到颠倒世界,自然也阻隔了别人进来的可能性。
毕竟这里也不是什么好地方,正常人进来都得死。
但对我来说,就跟可以穿梭在电视机中的贞子一样功能性极强,缺点就是要到处给自己布下传送门。
这也是我一开始选择魔王来作为这次使用形态的缘故,但谁料到他这么不争气,闻个血就流了半天的口水,这要是被其他人看见了,我到底是在行侠仗义还是在豢养储备粮可就说不清了啊!
因此包扎好老爷爷之后我就匆匆的从传送门跑了,从此以后魔王就是单纯的传送工具了,等到了目的地之后就把马甲切换成其他屠夫,不然我一边救人一边流口水也太丢人了!
就在我离开的时候,我注意到先前追击出去碰巧救下的西装男人正探头探脑的朝着巷子内望来,看见倒在地上的老爷爷之后犹豫了好几秒,最后还是拎着自己的公事包朝着巷子内匆匆的跑了过来,一边跑还一边打着电话。
真好。
我在哥谭爬了整整半个夜晚,切换成怨灵硬生生吓傻并且挂了好几个抢劫犯、走|私犯以及毒||贩在钩子上之后,终于满意地将分身放回了颠倒世界,然后从自己的身体之中睁开了眼睛。
天刚蒙蒙亮,我听见外头传来我爸爸跟达米安交谈的声音,他们似乎正在回房间的路上,我爸爸好像说了什么达米安不爱听的话,他正在青春叛逆的反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