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抱过我地份上,红包就装得厚了些,老头接红包的姿势倒不含糊,还知道放在贴身内衣的兜里,我看着好像,本想陪他说几句,却被我妈拽着上了楼。
“那个人来了,你自己好好看看,”妈将我推进二楼的客厅,里面已经坐了一个戴眼镜的男子,看上去很温文儒雅。
“等会儿叫小贝来帮你看看,”妈冲我眨眨眼“就说是年轻人,一起来玩扑克的!”
想不到妈也挺会耍小聪明的,我笑笑,走进屋去,对这个人的第一印象并不坏,至少,他没有一脸市侩。
“您就是琳琅?”他先站起身打招呼。说话也不结巴,印象又好了一些,我点点头,在他旁边地椅子上坐下。
“从上海回来的?”他继续问道。
“对啊,在那边工作了很长时间,”我很虚荣地用了工作这个词,而不是混。
“我没出过远门,觉得在家附近也挺踏实的,”眼镜男温和地笑笑“都说好男儿志在四方,我可不这么想,其实,在哪儿工作都无所谓,只要自己觉得自己努力生活过。”
这话说得,多煽情啊,我顿时原谅了他的“没出过远门”之前有个相亲对象,就是支支吾吾说了这句,被我无情地回绝了,看来,同样的话,从不同地人口中说出来,还能产生相反的效果呢。
心头没有小鹿乱撞,但是我已经决定,要下楼去跟婶婶说,跟他了解了解,比我之前遇见地那些人,好了多少啊,这鬼地方,抓住这么个人可不容易,这样想着,再次抬头打量,一副无框眼镜显得他斯文秀气,白净的脸,略往上挑的桃花眼,儒雅的谈吐,合格啦,找这么个人当丈夫,在这镇上应该还算是件叫人羡慕的事吧。
“我先出去一下,”我站起身,小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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