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四万六千七百二十一趋于大雪,渐减而归于一乎?抑明年冬至复益一以趋大雪者,可有八千六百九万三千四百四十二邪?自有甲子以来,至于今日,穷天下之算,不足以纪之矣。
借其不然,岁自为岁,断而不续,则岁果何物,各有形段,可截取以为一定之理数哉?历家岁实之数,虽极繁衍,至于闰,而前之入限者或弃之矣,非于大雪之末弃之也。《皇极》之数,积之不能,弃之不可。
吾不知所测者何物,所肖者何气,拘守往而不反之家传,显背默有十二之师说。乃云天之垂象,禹之代工,理胥此焉,不亦诬乎!将焉用之?为戏而已矣。
乃若于数无合,则尤著明而不可揜。何也?数之有径围者,测数也;其开方,实数也。
圆径一而围三,一而已矣,非有三而人三之也。〔圆径一,亦不啻围三。以围三为径一者,方田粗率耳。用祖冲之密率校之,则七而差一。〕方径一而围四,一而已矣,非有四而人四之也。开方之数,有一为一,有二为二,实有之而数其本积也,故曰实也。
以一测圆而三,不测则三不立。有一于此,而又有一于彼,二之立也。盲者能以手循,稚子能以指屈,二固立矣。一生二,非生二也,二与一俱生,先一后二,可名之为生也。一生三,从径围测之,则有名而已矣,非实也。若云二生三,则诬甚矣。
一与一为二,渐就于有,二与一为三,复向于无。一可云生二,二其可以生三乎?一伸而二,二屈而三,方伸忽屈,则三安得生万物?故可曰函三而一,不得曰伸一而三。况可曰一生三,三生九乎?一生三,彼二者何自而来?三生九,彼六者何缘而集?求之《雒书》,一合九而相得,六与三分居左而不相合也。法象之无徵,生长之无端,而曰“始于一参于三”者,徇径围之虚测,非固有之实数;且暗用老氏之说,背君子之道矣。
乃九峰既以径围之数伸一而三之、伸三而九之矣,亦必固用其术而后成乎其说。何居乎又用大衍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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