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后有其序,敬以著矣。物而物显之,水火有刑而有德,禽鱼有宜杀而有宜育;人而人显之,师以教而非师莫知,君以治而非君莫听。无有不显而显以其诚,所以然者不可以言语形象尽也,则微亦莫微于其显者矣。
若夫恍兮若有,惚兮若无,想穷于非想,色穷于究竟,意而揣之为橐籥,意而揣之为腰鼓颡,或谓其上有境焉,或谓其上有物焉,则率疑此苍苍窈窈者必有难度难测之灵妙,而明明赫赫之明威,特其糟粕而无足顾也。
若是者,匿天之显,天之所弗赦。纣亦曰“我生不有命在天”,岂有异乎?
人秉耳目,为视为听;人秉手足,为持为行;视听所著,胥有其理;持行所就,各成其事。是故敬其身者身以康,敬其事者身以宁,狂子不能仆役其父,傲弟不能奴虏其兄;弃粟于溷,则匹妇矍然,诅人于市,则稚子失色。天民敬德,德惟民极;俊民敬事,事惟民用;凡民敬政,政奠民生;罢民敬刑,刑戒民死。
甘食之事已纤,而燕宾养老,笾豆生乎恪恭;悦色之情已渫,而奉养承先,苹藻传其仁孝;崇高富贵天所秩,日用饮食神所吊也。言以之顺,事以之成,利以之兴,害以之远,皆不待施敬而民所必敬者也。
若夫以秉为患,以为为妄,以百姓为刍狗,以父子夫妇为火宅,以游戏为三昧,以空诸所有为正觉,脱然释缚,逃于无迹,泰然自态,厌其劳生,则率以为沤合蕉聚者,无可庸其祇,而不足与于慎修。乃鄙弃秉为以逃于人伦之外,于必祇者,傲然罔顾也。若是者,侮民之祇,民罔弗憨。纣固曰“民其如台”,宁有异乎?
夫纣,愚也,愚故天显民祇,咸罔知顾也。
二氏之不顾显而索之隐,不顾祇而侮其情,自以为不愚而要亦愚也。罔顾焉,即其愚也。天下之大恶,惟愚者当之,一愚而恶不可悛矣。
是故拟天以无为,字天以非想,一纣之郊不修、庙不享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