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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之义,以从为正。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从之以为德也。从之以为德,则亦从之以为贵。从之以为德者,无成也;从之以为贵者,有终也。
无成有终,地道也,但有所从,不必均从。故王姬下嫁,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从父贵,不系夫矣。
王后之归,在家则称女,在途则称后,从夫贵,不系父矣。庶子之母,君母薨而祔,己得以别庙而称夫人,从子贵,不系夫,又何为其不可哉?
君与君母存,妾有所从,子不得尸其从。故庶子不得为其母服,从君从嫡也。君薨,庶子嗣立,妾母无从而从子,故得以有夫人之祀于别宫,夫死从子之义也。
故公羊子曰:“母以子贵,顺也。”
以从乎子,子可致尊也,非夫所得制也。以嫡妻从乎君,君不可舍所从者而别受从也。君不受其从,故妾失其贱,道同出而异建。道在子,不系先君矣。
六
宋殇之弑,冯为之也。孔父者,穆公之所属与夷者也。故孔父生而存,则不可得而弑。知然,则“民不堪命”之辞,华督之以为弑名,目送孔父之妻,若曰:此可袭而虏焉尔。祸不发于冯,督亦安敢生其心而利此哉!督之弑,冯主之;冯之篡,郑成之也。
春秋之前,宋、郑固不协矣。郑外挟齐、内挟冯以制宋,而宋始不能与郑竞。外挟齐,而瓦屋之盟,齐犹合宋。内挟冯,而阴饵华督以蚀之于肺腑,于是乎宋之生命悬于郑之股掌,而宋殇、孔父其何以堪?
故有相敌之势者,莫患乎授之以挟。虮虱在楚而韩敝,异人在秦而楚敝,刘休道在魏而齐敝。萧詧在周而梁敝。是穆公之居冯于郑,假利器于敌以自伐,虽欲守殷之家法,一及一世,以见先君于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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