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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叹了口气,说:“警察丢枪是很严重的事件,本来我们越狱已经够严重的了,拿着枪的兔唇肯定是重点缉捕的对像,没想到你也拿了一把,这绝对是自找大麻烦呀。拿着枪的逃犯,必要时是可以直接击毙的懂不懂?”
看着寇云眨眼睛,我强调说:“击毙,就是打死!”
“哎呀,扔掉扔掉!”寇云一下子跳了起来。
“你才知道麻烦呀。”我盯着她看,把她盯到乖乖低下头,重新坐下来。
还真像一个顽劣的妹妹呀。我不禁在心里这么想。
不过我刚才讲的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希望警局的监控系统没有拍到寇云捡枪的画面,否则就大大的糟糕。如果公安系统真的完全发动缉捕我们,恐怕躲不了多久就得被抓住。
我又不准备拿枪做大案,也不准备在警察发现的时候公然持枪拒捕,带着枪在身上,除了麻烦还是麻烦。
“不能随便扔,还是埋掉吧。”
趁着四周无人,我蹲下身子,直接拿枪做工具,在青石凳边的一颗大树下挖起坑来。至于枪是不是会挖坏,谁管它。
寇云得了我的嘱咐,在旁边站岗放哨,以防被人发现。
“喂,你捡枪的时候动作大不大,要是真被拍下来就糟糕了。”我一边挖一边说。
“不大,绝对不大。再说那时候这么乱,有谁会在旁边拍照呀。”
“小姐,你不知道有种东西叫摄像头吗,警局里装很多这种东西的。”我歪过头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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