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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丰见李春仙生气,又软下语气道:“我先去探听探听,果真不好时,我就回来。若错失了这个机会,以后可就后悔也来不及。”
李春仙赌气背过身去,再不理会丈夫。
次日清早,三丰又来缠。李春仙其实有些动摇——丈夫说的话也并无道理。土地有限,收成就有限。在这场大旱中,若非有矿场的补助款,这家几乎要绝口。
李春仙只是恨自己不是个男人——要自己是个男人,她也愿意出去闯一闯,干一番事业。只可惜她是个女人,承担着社会给她的哺育全家的责任。
于是三丰又一次提包上路,去了矿队。
这次倒比上次强,三丰还知道三不五时地托人来个口信。李春仙心里骂道:“来不来信有什么区别!”
金氏的情况稍好些,能在家经营孩子,李春仙便响应村里的号召,努力投身在土地劳作中。
“我虽不是个男人,也强过一个男人。”李春仙暗暗发誓。
李春仙干活从不惜力气,练就了一身钢筋铁骨,是生产队里出了名的拼命三娘,人人都晓得她的名号。她把自己的血汗化作粮食,独自一人撑起这个摇摇欲坠的家。
为了弥补家里没有男人的短处,也为了能与男人平起平坐,李春仙习惯性模仿男人的动作,有时翘着二郎腿嘴里啷哩啷当地唱着曲儿,有时在腰间拴上一个烟袋子,后来她索性减去了长发,穿上了男装。只有耳朵上扎着的两只银环,是她作为女性最后的倔强证明
李春仙的皮肤黑亮,腰身粗壮,她身上再也寻不到当年头上穿着红绳的姑娘的影子,可这时她不过也是二十来岁的年轻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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