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闻着,都能食指大动。
于是,真的失败了。
她还是碰不到这杯血。
感受到身边那人情绪中的失望,沈眷就知道肯定没有碰到。
等着顾树歌在她手心画了一个叉,沈眷才说“没关系,我们现在已经找到很省血的办法了。”
可还是要用。顾树歌在她的手心写了一个“疼”。
沈眷感觉着手心的轻痒,眼中已有了笑意“不疼,我们有科学的办法,只需要一个月取一次血,存起来,就可以了。你听到沐医生说的了,我的健康状况很好,半年能取400毫升血,这么多,给我们小歌用绰绰有余了。”
她并不是那种很感性的人,喜欢用理性解决问题。除了今天太过突然,割了自己两次,沈眷当然是选择伤害最小的办法。
只是将伤害减到了最小,但并不是没有伤害。顾树歌还是内疚,但她知道她内疚,只会让沈眷挖空心思地来安慰她,没有任何好处。
于是她在沈眷的手心写了一个“嗯”,又转开了话题,写了“晚饭”,示意沈眷,该吃晚饭了。
但沈眷却没有立刻走,而是问“你记不记得以前家里养的那只边牧”
顾树歌当然记得,那只边牧比她年纪还大,在她上初中的时候,就寿终正寝了。但她对边牧的印象很深,她在沈眷的手心画了个勾。
“那只边牧特别聪明,顾叔叔很喜欢它,家里有三个佣人是专门照顾它的。它每天吃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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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空运过来的,还有专门的营养师为它制定精细的食谱,每天都要出门遛弯,去哪里都是它说了算。”沈眷记得的要比顾树歌多得多。
因为养得精细,所以这只边牧特别长寿,过得也很快活。顾叔叔照顾得精细,他过世后,他们照顾这只边牧也延用了之前的方式,把它养得舒舒服服的。到了老年,它也没什么病痛,走得很安详。
“还有李阿姨的宝宝,你记得吗”沈眷说完了边牧,又说起一个小宝宝。
顾树歌还是在她手心画了个勾。李阿姨是妈妈的朋友,她家宝宝,顾树歌还是在八九岁时见的,之所以还记得,是因为那个小宝宝特别爱哭,他一哭李阿姨全家都很着急,围着他转,一直哄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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