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在阿姆斯特丹,是一个秀丽的、有自己特点的姑娘。她生着一头浓重的深红色头发,两只棕色眼睛彼此离得很近,面庞白嫩、漂亮,略微带着一些骄傲。一个爱饶舌的法国姑娘坐在冬妮的对面,她长得像一个黑人,戴着一对大金耳环。布郎小姐坐在桌子下首,这是一个干瘪的嘴唇上还挂着苦笑的英国姑娘,她也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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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饮必舍夫酒使大家很快地就熟起来了。包频内小姐昨天晚上又作恶梦了,她对大家说啊,真可怕!她一作恶梦就喊:“救命啊,快来人哪!强盗,强盗!”把大家都从床上喊起来了。接着又谈起来,原来盖尔达阿尔诺德逊不是像别人似的弹钢琴,而是拉提琴,她父母已经不在人世了答应送给她一把真正由斯特拉狄瓦利亲手制的提琴。冬妮缺乏音乐才能;圣玛利教堂里唱的是什么赞美诗她都无法分辨出来噢,阿姆斯特丹新教堂里的管风琴有voxhumana人的声音那声音是多么令人震奋!阿姆嘉德封席令又谈起她家里养的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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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嘉德从第一次会面就留给冬妮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她是冬妮接触到的第一个有贵族血统的女儿。能以封席令作姓,这是多大的福气啊!冬妮的父母在城里最有漂亮的房子,祖父母也都是上流社会的人物;可是他们也只不过简单地姓“布登勃洛克”姓“克罗格”而已,不能不说这是多么令人遗憾的事,这位高贵的莱勃瑞西特克罗格的外孙女对于阿姆嘉德的高贵血统崇拜得无以复加。她常常暗自思忖,这个富丽堂皇的“封”字加上自己头上该适合得多了因为阿姆嘉德,我的上帝,一点也不知道珍视她这种好运气。她梳着一只粗辫子,两只蓝眼珠泛着和善的光辉,整天跑东跑西,就是一点儿也不想想这个问题。她说话时一口梅克伦堡口音。看上去一点也不高贵,她从不夸耀她的高贵门第,事实上,她还不懂得高贵是怎么回事。“高贵”这一个词深深的植根于冬妮的小脑袋里,她一心认为盖尔达阿尔诺德逊倒是担当得起这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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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尔达与众不同的是,她身上有一股独特的异国风调;她对塞色密的责难无动于衷,总喜欢把自己秀丽的红头发梳成一副特别触目的式样,此外,很多人觉得她拉提琴也很“蠢”这里应该说明一下“蠢”这个字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贬义之词。尽管如此,大多数女孩子的观点还是同意冬妮的意见,认为盖尔达阿尔诺德逊是一个高贵的女孩子。不论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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