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疏]注“必得”至“主之”解云:正谓天之精神灵不明察矣。注“上帝”至“礼也”解云:此五帝者,即灵威仰之属。言在太微宫内迭王天下,即感精符云“苍帝之始,二十八世,灭苍者翼也”彼注云“尧,翼之星精,在南方,其色赤”;“灭翼者斗”注云“舜,斗之星精,在中央,其色黄”;“灭斗者参”注云“禹,参之星精,在西方,其色白”;“灭参者虚”注云“汤,虚之星精,在北方,其色黑”;“灭虚者房”注云“文王,房星之精,在东方,其色青”五星之精,是其义。
\n
葬匡王。
\n
[疏]“葬匡王”解云:天子记崩不记葬,今而书者,正以去年“十月天王崩”至今年春未满七月,即文九年传曰“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我有往者书”然则此未满七月,所谓不及时书也。
\n
楚子伐贲浑戎。(贲浑,旧音六,或音奔;下户门反,二传作“陆浑”)
\n
夏楚人侵郑。
\n
秋,赤狄侵齐。
\n
宋师围曹。
\n
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葬郑缪公。(葬不月者,子未三年而弑,故略之也。缪,音穆。)
\n
[疏]注“葬不月”至“之也”解云:即下四年“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是也。然则春秋之内,卒日葬月,大国之常。今而不月,故为此解,似若定公十三年“春,薛伯定卒”何氏云“不日月者,子无道当废之,而以为后,未至三年失众见弑,危社稷宗庙,祸端在定,故略之”之类也。考诸旧本皆无注,然则有者,衍字耳。而不月者,与卒同月故也,即隐三年传云“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何氏云“慢薄,不能以礼葬”是也。然则薛伯定之子是失众见弑者,即定十三年“薛弑其君比”称国以弑是也。今此缪公之子,为公子归生弑之,非失众之文,是以经书“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而不略之。以此言之,有注者非也。
\n
&nb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0页 / 共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