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公伐杞。
\n
夏,四月。
\n
秋,七月,邾娄人戕曾阝子于曾阝。戕曾阝子于曾阝者何?残贼而杀之也。(支解节断之,故变杀言戕。戕则贱贼,恶无道也。言于曾阝者,剌曾阝无守备。小国本不卒,故亦不日。断,音短。)
\n
[疏]“戕曾阝子于曾阝者何”解云:欲言残贼,于曾阝国都;欲言非残贼,戕者残文,故执不知问。注“小国本”至“不日”解云:正以凡灭例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之属是。若有所责者,则书日,即上十二年十二月“戊寅,楚子灭萧”注云“日者,属上有王言,今反灭人,故深责之”是也。然则邾娄无道,残贼人君于其国都,与灭相似,亦宜书日,以责其暴。而不日者,正以曾阝为微国,本不合卒,是以略之,不书其日也。而僖十九年夏六月“已酉,邾娄人执曾阝子用之”亦是无道,与此相似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于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是也。
\n
甲戌,楚子旅卒。何以不书葬?(据日而名。)
\n
[疏]注“据日而名”解云:书日书名,全一是诸夏大国之例,是以弟子因遂责其不与大国例同书葬是也。
\n
吴、楚之君不书葬,辟其号也。(旅即庄王也。葬从臣子辞当称王,故绝其葬,明当诛之。至此卒者,因其有贤行。行,下孟反。)
\n
[疏]注“至此”至“贤行”解云:正以已前未有书楚子卒处故也。若文十八年春“秦伯谱洹北俗⒃啤扒啬鹿也。至此卒者,因其贤”
\n
公孙归父如晋。
\n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n
归父还自晋,至柽,遂奔齐。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归父使于晋,(上如晋是。)
\n
[疏]“还者何”解云:以大夫使反,例不书至,今乃书还,违于常例,故执不知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3页 / 共24页